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(1)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;
(2)学生处在放假前、收假后安排专人全面检查放假离校和收假到校情况;
(3)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,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。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、坚守岗位,若遇突发情况,按规定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。
三、清明节假期间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:0571-38191710。
澳门金年会app下载官网党政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